昆明市无线电行政处罚事项
发布时间:2010-02-24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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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项:擅自设置使用无线电台的
处罚种类:警告、没收设备、没收非法所得的处罚、罚款、吊销其电台执照
1.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管理条例》第四十三条规定:“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单位和个人,国家无线电管理机构或者地方无线电管理机构可以根据情况给予警告、查封或者没收设备、没收非法所得的处罚;情节严重的,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的罚款或者吊销其电台执照:(一)擅自设置使用无线电台的……”
2、具体执法机构名称:无线电稽查处 监测站
第二项:违反本条例规定研制、进口、生产无线电发射设备的
处罚种类:警告、没收设备、没收非法所得的处罚、罚款、吊销其电台执照
1.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管理条例》第四十三条规定:“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单位和个人,国家无线电管理机构或者地方无线电管理机构可以根据情况给予警告、查封或者没收设备、没收非法所得的处罚;情节严重的,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的罚款或者吊销其电台执照:(二)违反本条例规定研制、进口、生产无线电发射设备的……”
2、具体执法机构名称:无线电稽查处 监测站
第三项:干扰无线电业务的
处罚种类:警告、没收设备、没收非法所得的处罚、罚款、吊销其电台执照
1.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管理条例》第四十三条规定:“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单位和个人,国家无线电管理机构或者地方无线电管理机构可以根据情况给予警告、查封或者没收设备、没收非法所得的处罚;情节严重的,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的罚款或者吊销其电台执照:(三)干扰无线电业务的……”
2、具体执法机构名称:无线电稽查处 监测站
第四项:随意变更核定项目,发送和接收与工作无关的信号的
处罚种类:警告、没收设备、没收非法所得的处罚、罚款、吊销其电台执照
1.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管理条例》第四十三条规定:“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单位和个人,国家无线电管理机构或者地方无线电管理机构可以根据情况给予警告、查封或者没收设备、没收非法所得的处罚;情节严重的,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的罚款或者吊销其电台执照:(四)随意变更核定项目,发送和接收与工作无关的信号的……”
2、具体执法机构名称:无线电稽查处 监测站
第五项:不遵守频率管理的有关规定,擅自出租、转让频率的
处罚种类:警告、没收设备、没收非法所得的处罚、罚款、吊销其电台执照
1.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管理条例》第四十三条规定:“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单位和个人,国家无线电管理机构或者地方无线电管理机构可以根据情况给予警告、查封或者没收设备、没收非法所得的处罚;情节严重的,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的罚款或者吊销其电台执照:(五)不遵守频率管理的有关规定,擅自出租、转让频率的……”
2、具体执法机构名称:无线电稽查处 监测站
第六项:无线电台设置手续和使用设备不符合无线电管理法律、法规及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
处罚种类:没收设备和违法所得、罚款、并吊销电台执照
1.处罚依据
《云南省无线电管理条例》第三十三条第一款规定:“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无线电管理机构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查封或者没收设备和违法所得,可并处一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并吊销电台执照:(一)无线电台设置手续和使用设备不符合无线电管理法律、法规及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
2、具体执法机构名称:无线电稽查处 监测站
第七项:未办理临时设置无线电台手续进行实效发射实验的
处罚种类:没收设备和违法所得、罚款、并吊销电台执照
1.处罚依据
《云南省无线电管理条例》第三十三条第一款规定:“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无线电管理机构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查封或者没收设备和违法所得,可并处一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并吊销电台执照:(二)未办理临时设置无线电台手续进行实效发射实验的……”
2、具体执法机构名称:无线电稽查处 监测站
第八项:明知单位和个人非法设置、使用无线电台,仍为其提供场所的
处罚种类:没收设备和违法所得、罚款、并吊销电台执照
1.处罚依据
《云南省无线电管理条例》第三十三条第一款规定:“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无线电管理机构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查封或者没收设备和违法所得,可并处一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并吊销电台执照:(三)明知单位和个人非法设置、使用无线电台,仍为其提供场所的……”
2、具体执法机构名称:无线电稽查处 监测站
第九项:擅自进行无线电监测的
处罚种类:没收设备和违法所得、罚款、并吊销电台执照
1.处罚依据
《云南省无线电管理条例》第三十三条第一款规定:“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无线电管理机构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查封或者没收设备和违法所得,可并处一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并吊销电台执照:
(四)擅自进行无线电监测的……”
2、具体执法机构名称:无线电稽查处 监测站
第十项:伪造、变造、转让无线电台执照的
处罚种类:没收设备和违法所得、罚款、并吊销电台执照
1.处罚依据
《云南省无线电管理条例》第三十三条第一款规定,“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无线电管理机构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查封或者没收设备和违法所得,可并处一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并吊销电台执照:(五)伪造、变造、转让无线电台执照的……”
2、具体执法机构名称:无线电稽查处 监测站
第十一项:以指配频率入股参与经营的;
处罚种类:没收设备和违法所得、罚款、并吊销电台执照
1.处罚依据
《云南省无线电管理条例》第三十三条第一款规定:“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无线电管理机构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查封或者没收设备和违法所得,可并处一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并吊销电台执照:(六)以指配频率入股参与经营的……”
2、具体执法机构名称:无线电稽查处 监测站
第十二项:拒不执行调整、收回、撤回指配频率决定的
处罚种类:没收设备和违法所得、罚款、并吊销电台执照
1.处罚依据
《云南省无线电管理条例》第三十三条第一款规定:“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无线电管理机构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查封或者没收设备和违法所得,可并处一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并吊销电台执照:(七)拒不执行调整、收回、撤回指配频率决定的……”
2、具体执法机构名称:无线电稽查处 监测站
第十三项:非法占用无线电频率的
处罚种类:没收设备和违法所得、罚款、并吊销电台执照
1.处罚依据
《云南省无线电管理条例》第三十三条第一款规定:“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无线电管理机构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查封或者没收设备和违法所得,可并处一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并吊销电台执照:(八)非法占用无线电频率的……”
2、具体执法机构名称:无线电稽查处 监测站
第十四项:非法转让招标、拍卖取得无线电频率使用权未经变更登记的
处罚种类:没收违法所得、收回频率、罚款
1.处罚依据
《云南省无线电管理条例》第三十四条规定:“违反本条例规定,转让招标、拍卖取得无线电频率使用权未经变更登记的,由无线电管理机构没收违法所得,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由无线电管理机构收回频率,对出让者并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2、具体执法机构名称:无线电稽查处
第十五项:逾期不缴纳无线电频率占用费用的
处罚种类:收回频率、吊销电台执照、罚款
1.处罚依据
《云南省无线电管理条例》第三十五条规定:“未按期缴纳无线电频率占用费的,由无线电管理机构责令限期缴纳,自滞纳之日起按日追缴千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半年仍不缴纳的,无线电管理机构除继续追缴频率占用费和千分之五的滞纳金外,可吊销无线电台执照和收回指配的无线电频率。”
2、具体执法机构名称:无线电稽查处
处罚种类:警告、没收设备、没收非法所得的处罚、罚款、吊销其电台执照
1.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管理条例》第四十三条规定:“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单位和个人,国家无线电管理机构或者地方无线电管理机构可以根据情况给予警告、查封或者没收设备、没收非法所得的处罚;情节严重的,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的罚款或者吊销其电台执照:(一)擅自设置使用无线电台的……”
2、具体执法机构名称:无线电稽查处 监测站
第二项:违反本条例规定研制、进口、生产无线电发射设备的
处罚种类:警告、没收设备、没收非法所得的处罚、罚款、吊销其电台执照
1.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管理条例》第四十三条规定:“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单位和个人,国家无线电管理机构或者地方无线电管理机构可以根据情况给予警告、查封或者没收设备、没收非法所得的处罚;情节严重的,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的罚款或者吊销其电台执照:(二)违反本条例规定研制、进口、生产无线电发射设备的……”
2、具体执法机构名称:无线电稽查处 监测站
第三项:干扰无线电业务的
处罚种类:警告、没收设备、没收非法所得的处罚、罚款、吊销其电台执照
1.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管理条例》第四十三条规定:“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单位和个人,国家无线电管理机构或者地方无线电管理机构可以根据情况给予警告、查封或者没收设备、没收非法所得的处罚;情节严重的,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的罚款或者吊销其电台执照:(三)干扰无线电业务的……”
2、具体执法机构名称:无线电稽查处 监测站
第四项:随意变更核定项目,发送和接收与工作无关的信号的
处罚种类:警告、没收设备、没收非法所得的处罚、罚款、吊销其电台执照
1.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管理条例》第四十三条规定:“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单位和个人,国家无线电管理机构或者地方无线电管理机构可以根据情况给予警告、查封或者没收设备、没收非法所得的处罚;情节严重的,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的罚款或者吊销其电台执照:(四)随意变更核定项目,发送和接收与工作无关的信号的……”
2、具体执法机构名称:无线电稽查处 监测站
第五项:不遵守频率管理的有关规定,擅自出租、转让频率的
处罚种类:警告、没收设备、没收非法所得的处罚、罚款、吊销其电台执照
1.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管理条例》第四十三条规定:“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单位和个人,国家无线电管理机构或者地方无线电管理机构可以根据情况给予警告、查封或者没收设备、没收非法所得的处罚;情节严重的,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的罚款或者吊销其电台执照:(五)不遵守频率管理的有关规定,擅自出租、转让频率的……”
2、具体执法机构名称:无线电稽查处 监测站
第六项:无线电台设置手续和使用设备不符合无线电管理法律、法规及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
处罚种类:没收设备和违法所得、罚款、并吊销电台执照
1.处罚依据
《云南省无线电管理条例》第三十三条第一款规定:“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无线电管理机构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查封或者没收设备和违法所得,可并处一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并吊销电台执照:(一)无线电台设置手续和使用设备不符合无线电管理法律、法规及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
2、具体执法机构名称:无线电稽查处 监测站
第七项:未办理临时设置无线电台手续进行实效发射实验的
处罚种类:没收设备和违法所得、罚款、并吊销电台执照
1.处罚依据
《云南省无线电管理条例》第三十三条第一款规定:“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无线电管理机构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查封或者没收设备和违法所得,可并处一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并吊销电台执照:(二)未办理临时设置无线电台手续进行实效发射实验的……”
2、具体执法机构名称:无线电稽查处 监测站
第八项:明知单位和个人非法设置、使用无线电台,仍为其提供场所的
处罚种类:没收设备和违法所得、罚款、并吊销电台执照
1.处罚依据
《云南省无线电管理条例》第三十三条第一款规定:“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无线电管理机构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查封或者没收设备和违法所得,可并处一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并吊销电台执照:(三)明知单位和个人非法设置、使用无线电台,仍为其提供场所的……”
2、具体执法机构名称:无线电稽查处 监测站
第九项:擅自进行无线电监测的
处罚种类:没收设备和违法所得、罚款、并吊销电台执照
1.处罚依据
《云南省无线电管理条例》第三十三条第一款规定:“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无线电管理机构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查封或者没收设备和违法所得,可并处一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并吊销电台执照:
(四)擅自进行无线电监测的……”
2、具体执法机构名称:无线电稽查处 监测站
第十项:伪造、变造、转让无线电台执照的
处罚种类:没收设备和违法所得、罚款、并吊销电台执照
1.处罚依据
《云南省无线电管理条例》第三十三条第一款规定,“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无线电管理机构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查封或者没收设备和违法所得,可并处一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并吊销电台执照:(五)伪造、变造、转让无线电台执照的……”
2、具体执法机构名称:无线电稽查处 监测站
第十一项:以指配频率入股参与经营的;
处罚种类:没收设备和违法所得、罚款、并吊销电台执照
1.处罚依据
《云南省无线电管理条例》第三十三条第一款规定:“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无线电管理机构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查封或者没收设备和违法所得,可并处一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并吊销电台执照:(六)以指配频率入股参与经营的……”
2、具体执法机构名称:无线电稽查处 监测站
第十二项:拒不执行调整、收回、撤回指配频率决定的
处罚种类:没收设备和违法所得、罚款、并吊销电台执照
1.处罚依据
《云南省无线电管理条例》第三十三条第一款规定:“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无线电管理机构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查封或者没收设备和违法所得,可并处一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并吊销电台执照:(七)拒不执行调整、收回、撤回指配频率决定的……”
2、具体执法机构名称:无线电稽查处 监测站
第十三项:非法占用无线电频率的
处罚种类:没收设备和违法所得、罚款、并吊销电台执照
1.处罚依据
《云南省无线电管理条例》第三十三条第一款规定:“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无线电管理机构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查封或者没收设备和违法所得,可并处一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并吊销电台执照:(八)非法占用无线电频率的……”
2、具体执法机构名称:无线电稽查处 监测站
第十四项:非法转让招标、拍卖取得无线电频率使用权未经变更登记的
处罚种类:没收违法所得、收回频率、罚款
1.处罚依据
《云南省无线电管理条例》第三十四条规定:“违反本条例规定,转让招标、拍卖取得无线电频率使用权未经变更登记的,由无线电管理机构没收违法所得,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由无线电管理机构收回频率,对出让者并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2、具体执法机构名称:无线电稽查处
第十五项:逾期不缴纳无线电频率占用费用的
处罚种类:收回频率、吊销电台执照、罚款
1.处罚依据
《云南省无线电管理条例》第三十五条规定:“未按期缴纳无线电频率占用费的,由无线电管理机构责令限期缴纳,自滞纳之日起按日追缴千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半年仍不缴纳的,无线电管理机构除继续追缴频率占用费和千分之五的滞纳金外,可吊销无线电台执照和收回指配的无线电频率。”
2、具体执法机构名称:无线电稽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