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关于对人大昆明市十四届四次会议 98号建议的答复
昆明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关于对人大昆明市十四届四次会议
98号建议的答复
邱淑莲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老年人代步车管理的建议》的建议,已交由我局作为主办单位之一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低速电动车管理工作组织架构
按照《关于印发加强低速电动车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云工信装备[2018]49号)要求,昆明市政府高度重视低速电动车管理工作,组建了昆明市加强低速电动车管理组织架构,成立了昆明市加强低速电动车管理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统筹协调全市低速电动车管理工作,指导督促各县(市)区和市级有关部门落实各项工作任务。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由昆明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主要领导兼任办公室主任。领导小组办公室积极组织开展对低速电动车生产销售企业的摸底调查及清理整顿工作,严格按照安排部署抓紧落实各阶段工作任务,并及时向省级部门报送有关情况。
二、低速电动车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一)认真组织加强低速电动车管理工作。昆明市工业和信息化委作为牵头部门印发了《昆明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的关于报送低速电动车管理工作情况的通知》,要求有关企业开展低速电动车生产自检自查,自检自查内容包括企业基本情况,现有《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情况,2018年新能源汽车产能及可实现产量,是否存在超范围生产销售低速电动车产品,是否有利用剩余产能开展低速电动车生产的生产计划等。
(二)昆明市低速电动车情况。通过摸底调查,截至目前,昆明市现有进入国家《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的汽车生产企业5家,分别为东风云南汽车有限公司、云南航天神州汽车有限公司、云南五龙汽车有限公司、昆明客车制造有限公司、云南建筑车辆改装厂,共有汽车产能约4.2万辆,产品包括大中型客车、货车、专用车等。现有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不存在超范围生产销售低速电动车产品情况,也没有利用剩余产能开展低速电动车生产的生产计划。目前,昆明市仅有云南特可贝尔观光车制造有限公司生产制造非公路用旅游观光车。该公司生产销售非公路用旅游观光车辆,并未生产销售低速电动车,目前因销量问题处于停产状态。
三、关于对相关建议的答复意见
结合部门职能职责分工,对“从老年人代步车生产过程加强监督管理”的建议,我局将从以下方面加强工作:
(一)继续加强对现有汽车生产企业和旅游观光车生产企业的监管,确保不生产低速电动车。严格企业投资项目审批,确保不增加值低速电动车生产项目及产能。
(二)协调市级有关部门加强对低速电动车销售、使用等环节的监管。配合对销售未经国家机动车产品主管部门许可生产的具有动力装置的三轮及四轮车辆的违规行为的监管力度,从源头上杜绝这类车辆流入市场。
(三)深入贯彻国家有关部委和省级有关部委对低速电动车监管政策,继续加强与上级部门的工作对接,形成从中央到地方联动工作机制,并及时报送工作开展情况。
关于低速电动车销售和交通管理,按照建议答复职责分工以市公安局、市市场监管局答复为准。
感谢您对政府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昆明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19年7月26日
(联系人及电话:王泽昊 6312734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