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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550102589-201907-155660 主题分类: 2019年
发布机构:  昆明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发布日期: 2019-07-31 18:37
名 称: 昆明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政协昆明市十三届三次会议第133060号提案的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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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政协昆明市十三届三次会议第133060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时间:2019-07-31 18: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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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关于政协昆明市十三届三次会议

133060号提案的答复

张静梅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提高民营企业家法商思维能力,促进民营企业健康发展的建议》提案已交由我局办理,感谢您对昆明市民营企业发展的关注、关心,我局对您的提案高度重视,结合职能职责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我市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关于发展民营经济的方针政策,全市民营经济工作按照市委、市政府的总体要求,努力克服宏观经济环境趋紧,市场有效需求不足,实体经济困难等不利因素影响,加大工作力度,破解发展难题,推动经济增长方式转变,民营经济经成为县域经济增长的重要力量,在增加税收、吸纳就业和促进社会稳定方面发挥的作用越来越重要。

一、 民营经济发展总体情况

(一)民营经济总量稳步提升。2018年,全市民营经济增加值2390.6亿元,同比增长6.1%,其中,第一产业完成增加值69.79亿元,增长6.1%;第二产业完成增加值852.32亿元,增长2.2%,其中工业实现增加值433.17亿元,增长0.4%;第三产业完成增加值1468.48亿元,增长8.6%。

(二)民营经济GDP支撑作用突出。2018年,全市民营经济完成增加值2390.6亿元,同比增长6.1%,民营经济增加值占GDP比重为45.9%,对GDP的贡献率为34.3%。

(三)个私企业数量不断壮大截至2018年末,全市个私企业户数达69.6万户,同比增长 7.7%,其中,个体工商户44.2万户,增长10%,私营企业户数25.4万户,增长4%。

)民营企业进出口贸易快速增长。全市民营企业完成进出口总额29.38亿美元,增长26.45%。民营企业进出口总额占全市进出口总额比重为22.4%

)民营企业上缴税金快速增长。截至2018年末,全市民营企业上缴税金638.5亿元,增长 13.6%,其中上缴地税税金228亿元,同比增长21.7%;上缴国税税金410.5亿元,同比增长9.6%。

(六)优势县区发展突出。在全省民营经济发展考核中,我市官渡区、盘龙区、西山区3个区被评为 “云南省民营经济综合10强县”。

、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主要工作情况

近年来,昆明市工信局从政策支撑、企业培育、缓解融资难、加强服务体系建设等方面入手加大工作力度,促进民营企业健康发展。

(一)强化政策支撑,营造民营经济发展良好环境。贯彻落实国家、省支持民营经济发展的相关要求,市工业和信息局牵头,从完善现有政策、学习借鉴外地做法、创新提出政策举措等几个方面着手,广泛征集了市级各相关部门和部分民营企业的意见,形成了《中共昆明市委 昆明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经市政府常务会、市委常委会审议通过,于5月15日印发实施。实施意见从持续推进降税减负,提高民营企业盈利能力改善金融服务缓解民营企业融资难融资贵破除民营经济发展壁垒,营造公平竞争环境强化扶持培育助推民营企业做强做优规范“政商交往” ,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优化法治环境保护民营企业合法权益,六个方面提出19条措施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

(二)建立市级领导挂钩联系民营企业制度。为搭建双向沟通机制,更好地服务民营企业,我市于2017年建立了市级领导干部挂钩联系民营企业制度。为不断完善市级领导挂钩联系民营企业工作,2019年2月1日,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调整昆明市领导干部挂钩联系民营企业名单的通知》(昆办通〔2019〕18号),围绕市级领导调整情况和民营企业发展状况,调整完善了市级领导挂钩联系民营企业名单,全市32位市级领导干部挂钩联系66家重点民营企业。挂钩市领导主动深入企业,了解企业生产经营情况及存在问题,切实协调解决企业困难和问题。同时,建立了挂钩联络员制度,每位挂钩领导及企业均确定一名联络员,加强日常联系,畅通诉求通道,更好服务民营企业。

(四)鼓励创业创新,加大民营(中小)企业扶持培育。一是以市场化运作模式,成功举办2018创客中国创新创业大赛全国总决赛上,我市5个项目进入200强,2个项目进入全国50强。二是加强培育,引导民营企业转型升级。加大对新兴产业中小企业培育力度,筛选一批市场潜力大、成长性好的中、小型新兴产业企业进行重点扶持,带动民营企业转型升级发展。三是深入实施成长型中小企业培育工程,34户企业获评云南省成长型中小企业,占全省新增户数的34%

)创新融资方式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创新开展“财园助企贷”企业融资工作,为中小微企业解决融资问题并在融资规模上取得新突破由政府安排专项资金与银行合作,帮助试点工业园区企业申请获得1年期以内、500万元以下无抵押无担保流动资金贷款。市政府办公厅出台《关于印发昆明市工业园区考核管理办法的通知》,明确将“财园助企贷”企业融资额纳入昆明市工业园区考核指标体系。该项工作启动以来,全市共有12个园区的187户企业累计获得贷款资金7.01亿元,贷款余额3.92亿元。2018年共为各园区的73户企业提供贷款资金2.78亿元,财政资金引导和撬动银行金融机构服务我市中小企业效果明显

(六)全面推进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建设。2011年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市财政局出台了《昆明市中小企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服务示范单位认定暂行办法》(昆工信通〔2011〕103号),开始开展中小企业服务示范机构培育工作,对认定为市级服务示范单位的给予每户10~2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通过服务示范机构培育,充实中小企业服务体系,提升我市服务机构的整体素质,不断提高为中小企业服务能力。2018年认定市级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19个,新增省级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13个。服务示范平台为中小企业提供信息查询、法律咨询、技术创新、质量管理、管理咨询、创业辅导、市场开拓、人员培训等多项服务。

(七)营造全社会尊重企业家的良好氛围。一是加强对民营企业家的培训。积极推荐民营企业家参加各类轮训班,提升企业家综合管理能力。组织4名我市省民营小巨人企业成长型中小企业知识分子赴南京大学参加2018年云南省民营企业家管理能力提升专题研修班;组织我市优强民营企业和优秀民营企业家、省民营小巨人企业领导挂钩联系民营企业成长型中小企业各省(市、区)驻滇异地商会行业商会)和其他企业代表50余人参加云南省民营企业家能力提升培训班,通过培训提升民营企业企业家的管理能力,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活力,为民营经济持续健康发展松绑鼓劲、铺路护航。二是大力推荐我市优强民营企业和优秀民营企业家。认真组织开展第八届“云南省百户优强民营企业”和“云南省百名优秀民营企业家”评选推荐工作,我市鸿翔一心堂、雪兰牛奶、嘉和科技等26户企业被授予“云南省优强民营企业”荣誉称号,杨丽萍、阮鸿献等17位企业家被授予“云南省优秀民营企业家” 荣誉称号。

(八)开展中小企业促进法宣传贯彻工作。为全面了解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的法律背景、目的和意义,正确理解法律条文的内涵,有效推动法律的贯彻落实。我局组织各县(市)区、开发(度假)区民营办、中小企业服务中心以及局内相关处室人员,邀请昆明理工大学李婉琳教授,开展专题讲座,解读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

三、昆明市提高民营企业法商的做法

诚然,如您所言,在当前经济转型大环境下,民营企业家面临包括股权转让和代行风险、家族企业治理风险、商业模式风险、控制权传承风险与合同风险在内的多重风险,民营企业要健康发展,民营企业家需要提高法商意识要树立尊法、守法、用法理念,寻求用法律手段防范风险、保护权益。我市各相关部门按照职能职责在加强法律培训、营造民营经济法制环境建设方面开展了大量工作。

(一)优化民营企业发展法治环境。市司法局牵头制定《关于进一步改善民营经济发展法治环境的实施意见》已于5月16日印发,实施意见共1033项,从立法、执法、司法、普法教育、行业自律、责任追究等方面对为民营经济的发展提供良好的法制环境进行了具体规定。其中,从四个方面细化规定了行政机关、司法机关对民营企业挂钩普法制度。一是依法保护守法诚信经营,建立挂钩普法制度。二是按照“谁执法谁普法”的要求,建立涉企普法责任制。三是探索在园区设立企业法律顾问团。四是由市司法局、市工商联牵头建立“民营企业法治在线学习”“民营企业维权问诊室”“民营企业法律政策库”,开展多种形式的法制宣传。

(二)开展民营企业法治体检专项行动昆明市司法局、市工商联、市律师协会联合成立了昆明市民营企业法治体检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设办公室由市工商业联合会和市律师协会。对全市民营企业开展了一次法治体检专项行动,围绕政策宣讲解读、法治环境保障、公司治理结构、风险防范化解四个重点,普及与民营企业经营管理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帮助企业分析查找法律风险和薄弱环节,提供法律咨询,解答法律问题,提出意见建议,通过法治体检,不断提高企业依法经营、管理的水平。

(三)按照“谁执法谁普法”的要求,开展涉企普法工作各行政执法机关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和门户网站、微信、微博等新闻宣传平台,加强宣传保障和服务民营经济发展的新思路、新举措和新成效,传播保障和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好声音”和法治“正能量”。充分结合“安全生产宣传月”“法治宣传月”“12.4”全国宪法日等时机,积极开展法制进企业、进车间等活动,相关行政机关结合工作实际,通过组织民营企业家进高校、聘请专家授课等多种形式开展相关法律培训工作,增强民营经济业主和从业人员的法律意识,引导民营企业依法经营,依法管理。

四、下一步工作方向

)加强民营经济发展政策法规宣传。广泛开展“送政策进民企”活动,依托昆明“政商直通车”、政府部门官方网站、微信、微博等平台,及时将我市支持民营经济发展政策措施向民营企业通报发布,大力宣传促进民营企业发展的方针政策与法律法规,增强民营企业政策获得感,提高民营经济业主和从业人员的法律意识。引导民营企业依法经营,依法管理,畅通向行政执法机关、司法机关寻求法律帮助途径,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引导民营企业良性健康发展。

(二)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制度。认真贯彻落实《中共昆明市委办公室 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进一步改善民营经济发展法治环境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昆办发〔201920号)(以下简称意见),按照“谁执法谁普法”的要求,针对市工信局涉及执法事项,深入开展“法律进企业”活动,邀请法律专家或律师开展法律咨询活动和法律专业培训。

(三)加强对民营企业、中小企业培训力度。结合昆明市民营企业法治体检专项行动中,民营企业普遍存在的法律问题,确定培训主题,列入每年“中小微企业日”宣传活动内容,采取专家授课、个案剖析、警示教育等方式,加强法律知识的普及培训,引导民营经济增强风险防范意识。

(四)积极推荐民营企业家参加各类学习培训。积极组织推荐民营企业家参加省级各类民营企业家素质提升班,市工商联5个专题培训班以及市级有关部门开展的专题培训,提升民营企业家经营管理、法商意识,促进民营经济发展。

(五)强化公平竞争审查工作。严格按照《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在市场体系建设中建立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通知》要求,一如既往的抓好公平竞争审查工作,防止出台排除、限制竞争的各种规定和政策文件,杜绝不平等对待民营企业政策的情况发生。

(六)加强扶持培育,促进民营企业发展壮大。以百户优强民营企业、民营小巨人企业、省级成长型中小企业为重点,进一步强化对领军企业、骨干企业、中小微企业的政策支持力度和精准度,集中各类资源助推民营企业健康发展。

以上答复如有偏颇、不足之处,请提出宝贵的指导意见。感谢对昆明市民营经济发展工作的一如既往的关心和支持,希望继续为我们进一步做好工作出谋划策。

感谢您对政府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联系人:崔玲艳   联系电话:63164904

        林 晖   联系电话:63135193

昆明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19年725

133060号政协提案委员意见反馈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