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政协昆明市十三届三次会议第133374号提案的答复
昆明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关于政协昆明市十三届三次会议
第133374号提案的答复
尊敬的蔡永福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统筹协调改善政策执行方式的建议》的提案,已交由我局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2018年昆明市民营经济发展基本情况
(一)民营经济总量提升。2018年,全市民营经济完成增加值2390.6亿元,同比增长6.1%,民营经济增加值占GDP比重为45.9%,比上年下降0.9个百分点,对GDP的贡献率为34.3%。
(二)民营经济户数保持增长。截至2018年末,全市个私企业户数达69.6万户,同比增长7.7%,其中,个体工商户44.2万户,增长10%,私营企业户数25.4万户,增长4%。
(三)民营企业进出口贸易快速增长。全市民营企业完成进出口总额29.4亿美元,增长26.5%。民营企业进出口总额占全市进出口总额比重为22.4%。
(四)民营企业上缴税金快速增长。截至2018年末,全市民营企业上缴税金638.5亿元,增长13.6%,其中上缴地税税金228亿元,同比增长21.7%;上缴国税税金410.5亿元,同比增长9.6%。
(五)优势县区发展突出。在全省民营经济发展考核中,我市官渡区、盘龙区、西山区3个区被评为“云南省民营经济综合10强县”。
二、加强统筹协调,改善政策执行方式的主要做法
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一直以来高度重视民营经济发展工作。特别是去年11月,习近平总书记主持召开民营企业座谈会并作重要讲话,重申“两个毫不动摇”和“三个没有变”,提出六大举措,为发展壮大民营经济指明了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同年,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先后召开民营企业座谈会,听取民营企业意见建议,对全省、全市民营经济发展作出部署。今年1月9日,省委、省政府印发《关于支持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云发〔2019〕3号)(以下简称“省22条”)。5月15日,市委、市政府印发实施《关于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昆发〔2019〕7号)(以下简称“市19条”),旨在营造更好发展环境,提振发展信心,支持民营企业发展壮大,全力推动民营经济实现高质量发展。
(一)细化实施细则
在“市19条”中,市委、市政府明确要求:各县(市)区、开发(度假)区和市级部门要根据本实施意见,细化操作规程和实施办法,力争各项举措早日落地、早日见效。这为民营经济政策执行的各类主体提出了明确要求,也为提升民营企业的政策获得感提供了基础。
(二)保持民营经济发展政策的稳定性和连续性
“市19条”的制定过程中,2018年底,市工信局牵头先期进行了民营经济发展政策的收集、比对工作。同时,组织各成员单位,全面梳理了我市现有政策,与“省22条”进行比对分析,充分运用比对成果,查缺补漏,规范了相关表述和提法,对延续的政策进行重申,对部分现有政策措施进行完善,保持了民营经济发展政策的稳定性和连续性。
(三)加快推进建设全市在线政府服务平台和政策数据共享平台
1.开通“政商直通车”服务平台。2018年1月,市政府办公厅印发实施了《关于推行昆明政商直通车线上平台的通知》(昆政办〔2018〕2号),依托互联网技术,整合政府部门和企业资源,通过建立由市级部门、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度假)园区管委会、驻昆商(协)会和民营企业多方共同参与的线上工作平台,旨在畅通企业诉求及建议表达通道,第一时间回应企业诉求及建议,并将我市经济运行、产业发展、招商引资等方面的政策措施向各驻昆商(协)会和民营企业及时通报发布,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促进政企交流,推进政务公开,推动政策落实,促进我市经济健康快速发展。
2.建设全市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重要决策部署,市发改委牵头推进全市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建设,大力整合分散在全市各级各部门的信用信息,推动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强化以信用为核心的事中事后监管,进一步优化全市营商发展环境。信用信息平台是将分散在不同政府部门、行业业务系统中的信用信息有机地整合起来,构建端到端的信息交换平台,保证部门行业系统间互联互通、数据共享、数据交换,形成动态的信用信息库,实现跨部门、跨系统、跨平台的数据交换和共享。经专家评审通过,2018年11月,昆明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建设项目取得立项批复,项目建设期8个月。
3.建设昆明市小微企业云服务综合平台。云平台从昆明市中小微企业的实际需求出发,按照“政府支持平台,平台统筹社会资源,社会资源服务企业”的思路,逐步联通各相关部门及县(市)区,汇集多家优质服务机构,打造“一个平台(统筹全市服务资源的枢纽服务平台)、一朵云(云平台“滇企云”)、一个服务体系联盟”三位一体的服务架构,形成昆明市中小微企业立体式服务平台网络。平台采用线上服务系统和线下服务体系紧密结合、有效互动的方式,通过聚集优质服务资源、打造特色服务产品、推广品牌服务活动等形式,为全市中小微企业提供“找得到、用得起、有保障”的服务,着力打造“资源整合、空间聚合、服务融合、政策适合”的中小微企业服务生态圈。云平台项目建设已于2018年11月底通过验收并上线使用。
(四)规范和改善政策执行方式
2019年5月16日,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印发实施了《关于进一步改善民营经济发展法治环境的实施意见》(昆办发〔2019〕20号),明确规定了涉企政策的相关规定和措施,比如:
1.对我市现行的涉企政策措施,按照“谁制定、谁清理”的原则进行全面清理,对行之有效的,及时上升为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从立法层面予以保障;对有违公平、阻碍民营经济发展的规定要及时废止。继续做好涉及“放管服”改革的地方性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清理工作,为民营企业准入扫除不合理障碍。
2.完善行政执法机制,明确执法主体和执法范围,避免多头执法、交叉执法和空白执法。同一行政执法单位对同一经济组织的检查,每年不得超过两次(环境保护、安全生产、食品药品等涉及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事项除外),行政执法单位之间内容相关的执法检查要联合进行,各行政执法单位对同一经济组织的检查结果信息共享,检查不得干扰各类经济组织的正常生产经营秩序,切实维护企业合法权益。
3.制定行政执法程序规范,明确具体操作流程。市、县两级行政执法主体,根据现行有效法律法规,修订完善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征收、行政收费、行政检查等执法行为操作流程,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各行政执法单位应当严格按照本单位细化公开的自由裁量权适用标准对违法行为进行查处,并根据新制定颁布及修改、废止的法律法规规章,及时修订公布本单位的自由裁量权适用标准。
4.依法严厉打击侵害民营企业权益的刑事犯罪,切实保护民营企业合法权益,营造平安稳定的社会环境。充分发挥司法职能,对涉及民营经济的刑事犯罪活动,特别是对杀人、伤害、绑架等危害民营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员工和家属合法权益的违法犯罪行为,加大打击力度。依法严厉打击侵害民营企业经济利益,进行敲诈勒索、欺行霸市、强行买卖等违法犯罪活动的黑恶组织。
5.坚持法不溯及既往、罪行法定、疑罪从无、从旧兼从轻的原则,树立谦抑、审慎、善意理念,严禁违法使用司法手段插手经济纠纷。对企业家在生产、经营、融资活动中的创新创业行为,只要不违反刑事法律的规定,不得以犯罪论处。对已经被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的,应依法保障其行使经营签字、委托授权、会见律师等合法权利。
6.严格依法采取财产保全、行为保全等强制措施,对资金暂时周转困难、尚有经营发展前景的负债企业,慎用冻结、划拨流动资金等手段。确需对民营企业财产采取查封、扣押、冻结等强制措施的,严格按照法定程序进行。依法严格区分个人财产和企业法人财产,区分合法财产和违法所得,区分涉案人员个人财产和家庭成员共同财产,在处理企业犯罪时不得牵连企业家个人合法财产和家庭成员财产,不得扩大涉案财产查封、扣押、冻结范围。
三、下步工作打算
支持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是当前和未来一段时期的重点、热点工作,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作为市民营办的牵头部门,既要牵头做好国家、省支持民营经济发展政策措施的宣传贯彻工作,更要结合实际,不断创新工作方式,加大细化落实力度,将各项政策落到实处,不断提升民营企业获得感,促进我市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
(一)进一步细化政策措施,提升民营企业政策获得感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牵头,市民营办各成员单位按照职能职责,做好“市19条”的宣传贯彻工作,特别是做好各项政策的细化细则,落实到位。比如:“市19条”明确要求:支持售电公司与园区管委会合作,以规模化、专业化的服务帮助小企业、园区分散企业参与电力交易,逐年扩大交易规模和主体范围。目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已与售电公司对接制定政策实施细则,选取1-2个园区管委会,试点实施园区内中小企业“打捆”参与电力市场化交易。细则出台后,将依托昆明“政商直通车”,及时向各驻昆商(协)会、民营企业通报发布,为企业提供政策推送和咨询服务,帮助企业知晓政策、理解政策、用足政策。
(二)加快推进政府部门涉企服务平台建设和应用
一是加快建设全市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建设,确保在2019年下半年通过验收,投入使用;二是继续深入推广“政商直通车”,不断扩大覆盖面,充分发挥系统平台作用;三是提高昆明市小微企业云服务综合平台的活跃度和影响力,充分发挥平台服务企业的作用,为广大民营企业、中小企业提供线上及线下服务。2019年,一方面是进一步完善云平台系统功能,提升云平台的社会关注度,开展云平台用户宣传培训工作,让各服务平台、服务机构及各企业使用人员尽快熟知并掌握云平台功能和使用方法;另一方面是做好数据对接工作。重点完成昆明市工商部门的60多万户市场主体信息的对接入库,同时,加强与税务、科技等部门的数据对接工作。
(三)落实国家、省支持民营经济发展的要求,保障政策措施落实到位
国家和省级部门不断出台支持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政策措施。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作为市民营办的牵头部门,一方面是组织各成员单位,贯彻落实国家、省的减税降费政策,降低企业成本;另一方面,在市深改办的指导下,市民营办各成员单位对口落实好国家、省级各项政策配套政策的研究、制订和出台实施。譬如,国家正计划出台关于加强民营企业产权保护的政策措施,省级对口部门已进行了有针对性的调研,计划国家出台政策后及时出台配套政策。按照市深改办的安排部署,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也进行了前期的学习研究,并与省级对口部门进行了对接,计划在省级对口部门出台相关政策三个月内制定出台市级配套政策。
感谢您对我局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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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19年7月2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