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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550102589-201908-155690 主题分类: 2019年
发布机构:  昆明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发布日期: 2019-08-01 10:29
名 称: 昆明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政协昆明市十三届三次会议第133154号提案的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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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政协昆明市十三届三次会议第133154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时间:2019-08-01 10: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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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关于政协昆明市十三届三次会议

133154号提案的答复


致公党昆明市委:

贵单位在昆明市政协十三届三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昆明市推进小微企业信用体系建设的建议》的提案,已交由我局研究办理,经我局结合职能职责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小微企业迅速发展,成为缓解就业压力、保持社会稳定的基础力量及技术进步中最活跃的创新主体。但我市小微企业在发展过程中任存在诸多的问题有待解决,特别是信用建设问题已制约企业发展的一项突出问题,需要进一步加强工作力度、完善扶持措施,帮助企业增信,渡过融资难关,促进企业健康、快速发展。

一、推进小微企业信用建设工作情况

近年来,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支持小微企业发展工作要求,增强政策扶植效应,进一步优化小微企业环境,推动小微企业信用体系建设,支持有信用、有市场的小微企业发展,根据《根据国务院大力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若干政策措施的意见》和《关于开展全省小微企业信用评级工作的实施意见》的精神,结合《昆明市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基地城市示范实施方案》、《关于印发<昆明市小微企业创业创新服务券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等文件要求,我局及直属单位昆明市中小企业服务服务中心(以下简称服务中心)采取多项措施,积极争取各级财政资金,开展了4000余户小微企业的信用评价、评级工作。通过信用评价,督促、规范小微企业内部管理,提高信用意识,不断提高自身信用水平;搭建小微企业信息共享平台,通过信用信息共享,着力缓解小微企业融资难难题,争取拓宽信用体系建设的深度和广度。

(一)根据省工信委、省发改委、人民银行昆明支行《关于开展全省企业信用评级工作的实施意见》(云工信企服〔2014328号)要求,我局积极推进小微企业信用建设工作,服务中心制定了《昆明市中小企业信用评级工作方案》和《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建立了信用评级标准,招标了5家人民银行备案的信用评级机构,联合了昆明市高新技术企业协会、昆明市创新基金管理中心、云南省信用促进会等单位,累计为800余户小微企业开展了信用评级工作。同时,争取了400万元省民营经济暨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给予信用评级机构补助。

(二)我局在研究制定《昆明市支持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基地城市示范建设若干政策》时,将小微企业信用建设列为支持企业创业、创新发展的一项重要措施,在若干政策中明确开展小微企业信用评级工作,加快建设诚信效果可评价、诚信惩奖有制度、信用评级可持续的小微企业信用体系,促进全市小微企业快速健康发展。鼓励小微企业积极参与信用评级,按2000元每家的标准给予评级机构评级补助。通过政策导向,2016-2018年,对3131户小微企业开展了信用评级工作,共计安排600万元中央小微两创专项资金给予评级机构补助。

(三)在我局出台的《昆明市小微企业创新创业服务券管理办法(试行)》文件中,将信用评价作为服务券主要支持服务内容。通过创业创新服务券,引导和鼓励信用评价、评级机构为我市243户小微企业提供了信用服务,兑现信息评级、资信调查、评价服务券资金266.45万元,在有效促进小微企业加强自身信用建设、降低企业购买公共服务成本的同时,也促进了我市信用评级机构拓展业务,增加自身实力。

(四)2018年,由我局服务中心负责建设的昆明市小微企业云服务综合平台正式上线,云平台聚集多元服务机构和第三方服务平台形成服务联盟,借助线上平台扩大小微企业服务覆盖面。小微企业信用评价作为一项重要内容部署到云平台上,以小微企业信用信息服务为基础,以支持融资、培育小微企业信用意识为出发点,完善信用评价和信息发布与应用制度,健全小微企业信用信息体系。计划通过搭建昆明市小微企业信息共享平台,推进信用信息服务和信用信息建设,发现和增益小微企业的信用价值,促进小微企业融资,推动小微企业健康发展。

二、小微企业信用建设存在的问题

正如贵单位在提案中所述,由于缺乏信息透明的文化传统和对信用制度缺乏系统的认识等原因,目前昆明市的企业信用制度建设尚处于初创阶段,还未有建立起系统有效的信用管理体系,特别是小微企业的信用问题尤为突出。在我局服务小微企业及开展小微企业信用建设工作过程中,也发现以下诸多问题制约了小微企业信用建设进程。

(一)小微企业征信市场运行机制和专业运行机构缺失。小微企业信用体系建设的发展要依靠市场化的运行机制,离不开市场化力量的推动。而目前,昆明市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开展中缺少专业的运行机构,也没有统一的市场准入、运行和退出机制。信用体系建设主要靠政府主导与人民银行推动,信用信息数据除了从金融机构和政府有关部门采集外,更多的是向广大小微企业进行征集,缺乏专业的信息征集机构。此外,缺乏担保机构、评级机构等市场机构的多方参与,尚未形成通过专业的、市场化的机构的经营活动体现信用制度的效应。

(二)信用体系建设尚未覆盖金融服务领域。小微企业信用体系建设开展以来,还没有涉及非传统金融等领域,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性担保机构、民间借贷中心、融资服务中心、P2P网贷平台等小微型机构掌握的信贷信息数据尚未采集,长期游离于信用体系建设之外。加之小微型信贷机构专业人才匮乏,贷款风险评估与控制能力不足,信息不对称又导致高风险客户向小微型信贷机构集中,增加其经营风险。在草根金融等薄弱环节存在的信息不对称的问题,影响了此类小微型信贷机构以及其他金融机构的风险控制水平,加大了整个金融服务体系的风险。

(三)人民银行缺少推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有效手段。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到经济和社会的各个领域,需要各个部门通力配合。虽然国家层面上确立了发改委、人民银行双牵头的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组织框架,但就我市的落实情况而言,一直以来都是由市发改委牵头信用昆明建设,各部门、有关企业和个人的信用信息尚未充分共享。人民银行如何加强与政府部门的协调合作、发挥好双牵头的作用,推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取得实质性进展,是当前较为困惑的问题。此外,《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2014-2020)》任务分工中,明确人民银行负责小微企业信用体系建设,而此项工作主要依靠各级人民银行协调基层政府,组织金融机构推动,人民银行缺乏推动和参与信用体系建设的有力手段。

(四)信用体系建设成果可推广性和可持续性不强。在为小微企业建立信用档案时,主要依靠政府资源逐户采集信息,有的是人民银行采集,有的引入第三方机构,但有些采集方式是不可复制的。比如逐户采集信息,单靠人民银行一家很难做到。此外,信用体系建设没有形成有效的可持续机制。目前,虽然昆明市将信用信息平台建设作为小微企业信用体系建设的核心内容。平台建设之初,相关信息提供部门比较支持,但由于信息提供需增加人力、物力,信息采集更新要求的及时、准确、完整性难以保障。

(五)小微企业普遍存在融资信用缺失、商业信用缺失、生产信用缺失、财务信用缺失的问题。一些小微企业缺乏对融资信用的重视,不愿意守信还贷,败坏了企业的融资形象;一些小微企业在商业活动中不能够严守信用,采用欺骗、隐瞒等不正当的方式,做出违背商业信用的行为;一些小微企业生产经营中没有严格的质量管理体系或认证或使用劣质、有害的原材料,或采用非法生产方式,以假充真、以次充好,造成信用损失;一些小微企业在财务管理中,制造虚假的财务数据,少纳税或者不纳税,虚假财务信息也欺骗了投资者和银行,造成金融机构资金的误投和流失。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针对我市小微企业信用建设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按照贵单位的建议,我局将积极探索促进小微企业信用建设的新方法和途径,进一步推动小微企业信用体系建设,增强中小微企业信用意识,提高中小微企业自身信用水平,提升中小微企业依托良好信用的融资和发展能力,破解中小微企业融资难题,营造良好的信用环境,通过促进小微企业信用建设推动整体社会信用体系健康发展。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的考虑:

(一)探索新小微企业信用建设新路径。打破常规、创新模式,按照政府引导与市场化运作相结合的模式,围绕小微企业信用建设过程中的突出问题,加快构建以政府购买公益服务为基础、信用服务机构提供志愿服务为纽带、企业购买增值服务为补充的信用服务新模式,加快培育公益服务带动增值服务的小微企业信用服务新业态。

(二)打造互联网+信用服务新模式。建设服务小微企业信用信息数据库,作为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的补充,搭建为金融机构、政府部门服务的地域化、专业化的信用信息融资服务平台。通过线上线下结合的方式,建立服务渠道、对接服务需求、聚集服务资源、推广服务产品,切实为企业提供全过程、全方位、一站式的信用服务。在平台建设上,整合已经形成的小微企业基本信息、信贷信息、经营信息以及有助于判断其信用状况的其他信息,与金融基础信用信息数据库形成补充,实现信息查询、分类汇总与筛选、信用评价展示等功能。

(三)加强数据采集和结果应用。一方面,指导专业化机构搭建信用信息平台,完善小微企业信用信息采集入库,开发满足政府部门、金融机构需要的征信产品和服务;另一方面,引导金融机构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将专业化机构的征信产品纳入贷前审查和贷后管理的流程中,帮助其改进信贷决策和风险管理流程;推动政府部门依据信用评价结果实施信用分类管理,发挥守信激励失信惩戒机制作用。

(四)支持本地信用评价机构提升服务能力。截至201812月末,在人民银行备案的企业征信机构124家,全国近1亿小微企业的基本信息已纳入征信系统中,累计为各类信息使用者提供服务3.7亿次,提供小微企业信用评分查询服务8582.52万次。但就昆明而言,仅有5家经人民银行备案的信用评级机构,且起步较晚,服务能力相对较弱。为此,我们将以加快构筑健康可持续信用服务生态为核心,充分发挥政府在规划布局、政策引导、监督评价等方面的作用,引导和支持各评级机构,补齐服务短板、提升服务能力,持续引导各类社会信用评价、评级机构积极参与和主动提供信用服务,逐步建立和完善市场化运作的长效机制。同时,鼓励和支持其创新小微企业信用服务方式,开展形式多样的诚信宣传和培训活动。

(五)加强信用服务需求对接与能力提升。以满足企业需求、做好贴身服务为导向,从四个方面着手,引导和支持各类信用服务机构,加强服务需求对接和服务能力提升,一是加强服务渠道建设,不断拓宽连接广大小微企业的服务渠道。二是加强服务需求调查,及时对接和了解小微企业的信用服务需求。三是加强服务产品策划与提供,以需求为牵引,带动信用服务资源聚集和服务产品的策划与提供。四是加强服务质量评价,推动信用服务水平持续改善和提升,确保服务生态健康发展。

(六)实施小微企业信用建设专项工程。2019年谋划、制定方案,2020年组织实施小微企业信用建设专项工程。为保障专项行动取得实效,我局积极争取市级财政预算项资金以及国家和省级中小企业发展、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方面的资金对我市小微企业信用建设予以支持。同时,加强在创业创新升级版、创业创新服务券工作中的政策导向,将小微企业信用建设作为一项内容推动实施;将信用建设融入给类融资服务平台的建设中,形成资源、信息聚集,切实发挥信用在促进企业融资过程的积极作用。

感谢贵单位对政府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联系人及电话:罗 63111853

            63133789

昆明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197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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