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推荐专家组建昆明市高级经济师评审委员会(评委库)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5-03-04
来源: 昆明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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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
根据《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云南省职称评审管理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云人社发〔2020〕57号)精神,为确保昆明市高级经济师评审工作顺利推进,拟组建2025-2027届昆明市高级经济师评审委员会(评委库)。现就推荐专家(评委)的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委会主要职责
昆明市高级经济师评审委员会负责评议、审定昆明市所属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个体经济组织以及自由职业者等,直接从事经济专业领域内工商管理、农业经济、财政税收、金融、保险、人力资源管理、旅游经济、运输经济、建筑与房地产经济、知识产权等专业的在职专业技术人员的高级经济师职称资格。
二、被推荐专家(评委)人选条件
1.具有较好的政治素质,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具有严谨的科学态度和良好的职业道德,认真负责、作风正派、办事公道;
2.具备云南省人社厅认可的高级经济师职称或经济专业高级职称的经济及相关领域的专家、学者及经济管理方面的优秀人才,且已聘任相应专业技术职务一年以上;
3.长期从事本专业工作,具有较高的学术和技术水平、丰富的实践经验和较强的判断能力,在本地区本领域有较高影响力,熟悉国内外本专业领域的现状和发展趋势;
4.能按时出席评审会议(每年1-2天)、认真履行评委职责,严格遵守评委会纪律;
5.2027年12月以前尚未达到退休年龄且在职,身体健康。
三、推荐办法
1.各单位在保证推荐专家人选质量的情况下,结合本单位或本系统人选的实际情况进行推荐,无名额限制。
2.被推荐的人选必须征求本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和单位领导成员三分之二以上人员的意见,并征得其人数三分之二以上人员的同意。
3.需提交的材料:
(1)《昆明市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委员会人选推荐表》;
(2)推荐人选的最高学历证书、职称证书、身份证扫描件;
(3)《专家库基本信息表》。
以上材料须加盖被推荐人所在单位公章,由单位人事部门或主管部门汇总后将扫描件通过邮箱(kmsgxwrsc@163.com)报送至昆明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人事处(其中:《专家库基本信息表》需同时报送可编辑的电子版)。
四、推荐截止日期
2025年3月31日
五、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昆明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人事处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高老师 63135910
地址:昆明市呈贡区锦绣大街1号市级行政中心4号楼568室
附件:
附件1:昆明市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委员会人选推荐表(昆明市高级经济师评审委员会)
昆明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5年3月4日
